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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轮强降雨对我市的影响已基本结束,依据《辽源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于8月14日6时起,解除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保持警惕、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来源:辽源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总编审:董广亮
编 审:郑玉梅
审 核:于 蕾
编 辑:韩经东 杨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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