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资料图】
我国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生态持续优化
许多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逐渐恢复
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
国家已有明文规定
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可偏偏有一些“吃货”还在顶风作案
......
近日
揭阳市揭西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线索
称一名男子在网上购买了多套警报器、
捕兽夹和捕兽钢丝套等狩猎器材
接报后
民警立即前往该男子家中核查
民警在该男子住处发现了
大量用于狩猎的工具
其中包括13个报警器、11个金属捕兽夹、
13个塑料捕兽夹、13套捕兽钢丝套、
2个铁笼
以及从铁笼内清理出1把豪猪棘刺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灵交代
从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
其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
多次在禁猎区、禁猎期间
使用猎套工具、野猪夹、
警报器等工具进行非法狩猎
共猎得4头疑似野生动物“豪猪”
(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其中2头自己宰杀食用
2头出售给他人
目前
徐某灵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
猎捕野生动物涉嫌违法犯罪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切勿非法猎捕、滥杀、
买卖、食用野生动物
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请立即举报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广东公安 平安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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